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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登记结果

土地登记依据,程序,要件,时限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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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土地登记依据: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对土地所有制、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
4、《河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

5、《土地登记规则》

二.土地登记要件、程序:

1、申请:由土地使用者申请、填写《土地登记申请书》。

提交资料:

  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、图件及批准文件

  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交付凭证

  ⑶申请人身份证明: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、身份证材料;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;委托代理登记的,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件。

2、地籍调查: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,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、地籍测量。外业组织本宗地及四邻现场指界、设置界标、填写地籍调查表、四邻签字盖章、实地解析界址点坐标、内业绘制地籍图件。

3、审查审核:地籍调查完成后,对申请人资格、宗地自然状况、土地权属情况、登记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核。首先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初审,提出是否具备土地登记条件的意见;然后,呈分管局长(局长委托)审核,提出是否准予土地登记的意见,报局长(分管市长委托)审定。

4、注册登记:土地登记部门根据审核批准意见,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、记载。

5、颁发证书:土地登记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登记后,填写打印土地证书,向土地使用者颁发。

三.土地登记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

四.土地登记结果:

1、同意:颁发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》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

2、不同意: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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